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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四季度重庆市秀山县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13人公告(2)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人数10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1.5的比例,9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1)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限户籍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须将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所要求的户籍;(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及以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7日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除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采取实作方式进行外,其余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主管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渝人社发〔2016〕281号中《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执行。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需当场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