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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2)

 

1、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参照划定。若在最低控制线内未录满,则男、女可调剂录取。

2、组织考生(男、女各24名)进行面试,面试分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六)录取

1、面试结束后,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市中招办批准。批准后,组织拟录考生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再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2、确定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培养院校到省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花名册由市、区招办盖章,报区教体局和人社局存档。

3、未正式录取为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及其它学校的录取;已正式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高中不予录取。

(七)签订协议

录取工作结束,培养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已经区教体局和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协议书》分别由区教体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存。

定向乡镇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

五、定向就业

定向培养的师范生经过五年学习,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专科毕业证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毕业时根据《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协议书》上所定乡镇学校任教,不得改派,毕业生回协议乡镇所属学校任教不得少于5年。确保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特成立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淑平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满珠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平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艾辉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胡晨东区教体局主任科员

胡文慧区招考办主任

胡玉平区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简桂芽区教体局教育股股长

敖贵水区教体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胡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广大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加强监督。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招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要做好考生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考卷评阅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立即退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渝水区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doc

原文标题: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渝水区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