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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武平县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5人公告

时间:2018-08-11 21:2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职位为武平县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5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与学历,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考、成人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等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7.“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者2018年3月18日前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6、2017、2018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9.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见习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18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我县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对象。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小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25名,按小学教师职位一、小学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小学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2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1名、数学1名。

  

  (2)招聘对象:武平籍2018届福建省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2.小学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23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3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

  

  (2)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3)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幼儿教师职位(计划招聘30名,按幼儿教师职位一、幼儿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幼儿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1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幼儿(学前)教育1名。

  

  (2)招聘对象:武平籍2018届福建省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2.幼儿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29名)

  

  (1)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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