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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 学院及专业介绍

时间:2019-06-08 12:0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关于学院及专业更为详尽信息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学院专业”栏目,或通过“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关注推送的实时信息获取;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或拨打各学院联系电话进行详细了解。

财政税务学院

学院简介

财政税务学院成立于1996年,由原财政系、税务系合并而成,是东北财经大学较早建立的学院之一。学院现设有财政学、税收学两个本科专业,具有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财政学专业1997年被批准为财政部部属院校首批重点学科,2002年被辽宁省确定为重点学科,2005年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示范性专业,财政学(含:税收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税收教学团队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税收》课程同年获评国家级精品课程,财政学专业和税务(现税收学)专业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教学团队2010年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9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8人,讲师9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32人;37人获得博士学位。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3项,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2项,承担其他省市级纵向课题10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52部,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0余篇。

咨询电话:0411-84710465

学院网址:

专业介绍

1.财政学专业

财政学专业以“宽基础、复合型、重应用”为办学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财政和经济管理人才为目标,要求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强、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胜任财政理论研究、财政管理和其他经济、财务管理工作。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政府预算、税收制度、公共债务、公共支出管理、社会保障、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国有资产概论、外国财政制度、中国财政史、政府采购、税收筹划等。

财政学专业属文理兼招专业,具有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2.税收学专业

税收学专业按照“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强化实践、突出能力、面向应用、注重创新,体现素质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理念,培养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税务类复合型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财务会计、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成本会计、税收学专业导论、税收原理、税收制度、国际税收、外国税收制度、财税英语(精品课)、税收管理、税务会计、税收征管流程、税收筹划、税务检查、税务稽查业务、税收动态讲座等。

税收学专业属文理兼招专业,其所在财政学科(含税收学)具有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

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具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教学单位,成立于1987年。2001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1996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辽宁省第一家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点;2005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2011年3月获批为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8人,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以及英、美、德等国内外重点院校。多数教师从事兼职仲裁员、律师以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工作。2003年8月,法学院被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顾问单位;2013年获批为辽宁省大学生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近年来,法学院大批学生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的法学专业研究生,考研(课程)比率近35%,国家司法考试一次通过率为45%左右。大部分毕业生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律师事务所、银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咨询电话:0411—84710586

传真:0411-84738261

学院网址:http//www.dufe-law.com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思维方法;掌握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现行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培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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