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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07 06:2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兵教学会函[2009]28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

            3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师教育学会、教研室,各直属学校:

      

为庆祝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开展表彰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编辑学会成立30周年文集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以2009年5月兵团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初选名单,根据学会的要求从上报的材料中挑选部分单位和个人推选到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参评。

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一)参加科研成果评奖对象

兵团小学语文教师、主管语文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小学语文教研员、小学语文教育科研工作者等。

(二)成果形式

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已在学会成立25周年评过奖的成果不参加此次评奖)

(三)评奖标准

(1)理论研究具有原创性,能够回答语文教育领域某个方面的理论或实践问题;论证科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2)语文教改实验项目有一定的理论支撑和较扎实的实践基础;资料翔实、数据准确,实验效果明显,并初步形成了可操作的教学模式;实验报告比较完整。

(3)调查研究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真实性,数据翔实,分析较为透彻。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需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形成时间为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也可以申报少量没有公开发表、质量较高的论文。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参评成果;署名多人的成果,需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申报的一、二、三等奖都需要填写参评表。

3、成果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公布。

(五)评选办法

1、按照分配的论文、论著、实验报告或调查报告数量,由兵团教研室进行初评。

2、 对于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用A4纸打印3份,同时,将电子文本稿制作成光碟寄兵团教研室。对已在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需交复印件和光碟。论文封面需注明:论文题目、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3、奖项设置为国家级和兵团级一、二、三等奖。

4、 评审费:论文每篇交60元;论著、实验报告或调查报告每部(篇)交100元。直接汇至兵团教研室。汇款时须在附言栏内注明“小学语文论文款”。凡没有交评审费用的论文一律不予参评。

5、稿件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5日。

联系人:刘咏莉     话:0991——8831306 

  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卫生巷79号兵团教研室

  编:830002

评审费请汇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

帐号:703101040002095-218

在“汇款用途”栏请注明:“小语论文”字样

附表: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先进单位参评申请表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先进工作者参评申请表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小语年会论文通知(函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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