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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马鞍山收获 238个“优良天”

时间:2019-03-12 13:4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6月5日下午,马鞍山市召开了“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会上马鞍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胡伟发布了《2017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马鞍山市环保局局长赵代金发布了《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诗城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5.6%,全年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各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017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达238天

2017年,马鞍山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3~279之间,其中空气质量状况为优的天数有44天,为良的天数有194天,也就是说空气优良天数达238天。

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8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2017年,马鞍山酸雨频率为1.06%,降水pH值年均值为6.35。

水环境方面,2017年,诗城新增了2个监测断面,分别为裕溪河包家墩断面和得胜河含山和县交界断面,加上原有的长江马鞍山段、采石河、雨山河、慈湖河、得胜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和石臼湖各监测断面(点位),共16个监测断面(点位),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其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5%和25%。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方面,2017年,全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3dB(A)。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9.7~75.1dB(A)之间。全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6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8.1~62.8dB(A)之间。

777项各类环境问题均按时完成整改

去年,马鞍山全面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中办《专题回访调研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累计关停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32家,拆除非法码头82家,关停船舶修造企业22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497家,关闭整顿非煤矿山62座,关停取缔化工企业3家,全面完成石臼湖围网拆除任务。

截至2017年底,全市777项各类环境问题均按时限完成整改并报结销号。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马鞍山的8个方面、23项立行立改问题全部上报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2017年,马鞍山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始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发布会上,胡伟说,马鞍山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蓝天行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全年下发问题整改单30份,整改问题点位249个。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29998吨,较2015年削减30%(省下达目标12.99%);氮氧化物63333吨,较2015年削减17.8%(省下达目标12.1%)。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690吨,较2015年削减15.05%(省下达目标4.55%);氨氮排放量2748吨,较2015年削减21.18%(省下达目标7.13%),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去年一年,马鞍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227.62万吨,综合利用量2062.9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6万吨。处置量20.06万吨,综合处置利用率93.46%。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8.16万吨,危险废物产生的行业主要为钢铁、化工、造纸、金属制品、电器拆解等,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废酸、精(蒸)馏残渣、涂料废物、焚烧飞灰、含铬废物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为100%,其中31.57万吨企业自行处置利用。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去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83份,审批项目总投资额69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4.4亿元。

去年,市环保部门依法实施限产、停产90家,查封、扣押67起,移送行政拘留16起,移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5起。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2652人次,现场监察10543厂次,实施行政处罚199件,处罚金额825.15万元。

2018年目标: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到78%

发布会上,马鞍山市环保局局长赵代金发布了《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了解到,2018年马鞍山市空气质量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达到4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持续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一季度为70微克/立方米,二季度为41微克/立方米,三、四季度的控制目标分别是27微克/立方米和54微克/立方米,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完成目标任务,马鞍山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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