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1 09:32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2018]12号)的文件通知,现将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老考生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原有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二、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00至9月9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11月3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