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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临泉县选聘中心(县直)学校正副校长17人公告

时间:2018-11-11 11:2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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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配备工作的通知》(临组〔2016〕17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心(县直)学校正副校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配备工作的通知》(临组〔2016〕176号)规定的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干部职数设置标准,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公开选聘中心(县直)学校校长2名、副校长15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掌握有关教育法规,廉洁勤政。

2.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中心(县直)学校校长、副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3.身心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不宜提拔任用的。

(二)资格条件

1.中心学校校长资格条件。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教高级)及以上职称。

⑵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原高级教师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8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⑷任县域内乡镇(街道)中心(县直)学校副校长试用期满,或任中心(县直)学校中层正职三年及以上。

2.中心(县直)学校副校长资格条件。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教高级)及以上职称。

⑵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⑷任县域内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农村初中)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满一年;任中心小学正副校长满两年或任其他小学校长满三年;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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