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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下發通知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时间:2018-11-11 10:5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原標題:福建下發通知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堅決杜絕“提前教學”……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工商局四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校外培訓機構要自覺接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等有關部門管理,自覺規范辦學行為,構建符合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良好氛圍。

通知指出,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過程,重點做到“五個必須”:必須做到培訓內容有利於發展素質教育,有利於培養學科核心素養,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必須根據辦學能力制訂招生計劃和培訓方案,報送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嚴格執行﹔必須建立健全教師名冊,並在辦學場所醒目位置長期公示任課教師的姓名、職稱等基本信息,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准,根據教材內容安排,對接學生所在學校教學進度,各學段各年級不得提前進行知識點培訓,堅決杜絕“提前教學”﹔必須根據國家課程標准制訂授課計劃、授課內容,並做到實際授課內容與教案要點相一致,堅決杜絕“超綱教學”。

今后,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重點做到“五個嚴禁”:嚴禁在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中,對培訓效果進行保証性承諾或虛假宣傳、誤導性宣傳﹔嚴禁違規到公辦、民辦中小學校進行招生宣傳和培訓項目宣傳﹔嚴禁向參加學科培訓的中小學生,單純針對升學考試科目和內容,強制布置書面作業、重復機械訓練等強化應試行為﹔嚴禁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等級考試或競賽類活動﹔嚴禁將學生參加培訓結果與公辦、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相挂鉤。(福州日報記者 許含宇)

(責編:吳舟、陳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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