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小学教育 >

上师大:终止与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时间:2018-11-11 09:4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7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声明回应了“沈阳性侵事件”。《声明》全文如下:

    清明节期间,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实名揭发原该校中文系教师沈阳对某女生性侵导致其自杀,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北京大学2018年4月6日对外公布的“说明”,该校于1998年7月对沈阳已作出行政处分。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建议并经人事部门讨论决定,从今日起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上海师范大学始终把“为人师表”作为第一要义,把“厚德”作为师生共同秉承的校训。无论对校内教师还是校外兼职人员,学校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聘任的首要条件,对于有悖师德者,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以维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园的文明环境。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

    2018年4月7日

    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也分别回应了“沈阳性侵事件”。

    北京大学: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行政处分

    说明

    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师德师风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每一位老师都应该为人师表,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正当权益,自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来,学校在教师行为规范等制度中增加了严格管理师生关系的条款,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2015年,学校专门成立了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2016年,学校又先后印发《北京大学教师行为规范》,修订《北京大学教师手册》,进一步明确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审议和处理机制.近年来,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问题的个别教师,委员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都进行了严肃处理。

    感谢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北京大学的关注。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校会虚心倾听、认真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

    2018年4月6日

    南京大学:立即成立工作组进行研判

    说明

    从4月5日开始,网络上出现了对我校文学院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以前有关问题的反映。南京大学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研判,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南京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各项办学事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一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为上,不断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多项相关制度,明确了教师禁行行为和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同时建立了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师风师德建设进行监督,为创建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努力。

    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4月6日

    南京大学文学院:建议其辞去沈阳教职

    2018年4月5日,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对其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期间导致1998年某女生自杀事件负责,引起网络议论纷纭。4月5日,南京大学文学院及时向学校汇报此事并配合学校的调查工作。4月6日,南京大学教师工作部发表《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同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也发表《声明》,说明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沈阳的事件做出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果;同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北京大学的《声明》表示将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特此声明如下:

    一、关于沈阳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的经过。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