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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教育局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11 06: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8年3月28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府及公务员>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济教人字〔2018〕11号】,以下为该通知全文——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2018年济南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济南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

根据山东省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总体规划,我市2018年继续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的方式,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

组织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促进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以下简称“优课”)活动整合设计,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引导全体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积极参加县、市、省级和教育部晒课和赛课活动。

二、参训人员

(一)高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二)初中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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