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4 02:16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决定在花都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6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7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非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454313.html)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①2025年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②非2025年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若应聘者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示例:按报名首日为2025年1月1日计算,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国(境)外留学2025年毕业生须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翻译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均须符合专业要求。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为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①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②本科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③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④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