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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朝阳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第一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市科委《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朝阳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朝阳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4月21日-4月25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点

本次申报设置三个受理点,可自行选择任一地点提交材料:

1. 朝阳区国际创投集聚区受理点:

地址: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东湖国际中心A座16层

电话:58693105、58693106、58693107

2.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特色服务区

电话:58693105、58693106、58693107

3. 朝阳区科技企业赋能站受理点: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 5号楼A座4层

电话:4000806068、13126811035、13810806764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提交电子版和书面材料。

1.电子版材料清单和要求(现场拷贝或现场传输提交)

①《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系统生成的PDF文件)

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由系统生成后打印盖章签字的原件扫描成PDF文件)

2.书面材料清单和要求

①申报材料参照《朝阳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4)准备,封面按照《朝阳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5)打印制作,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

②A4纸大小,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左侧胶装成册(勿分册,可正反面),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提交正本并须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需法人签字或签章,副本企业自行留存,以备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或抽查。

* 申报材料不提供复印、查询和退回等服务。

(四)系统填报和汇总表填写

在系统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时需按照企业最新情况填报,经营范围和企业简介项不能为空。在“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选项中,属于朝阳园范围内的企业选“是”,在高新区名称处填写“中关村科技园区”(确认是否为朝阳园范围内企业请登录“朝高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https://chaogaoxin.bjcitis.com/cgx/f/home/index)点击网页中部滚动信息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朝阳园规划范围示意图”进行查询)。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填写需注意各项内容不能为空,并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包括联系人及其相关联系方式、企业名称、所属领域、相关经营数据等),且表中联系人及其相关联系方式务必为本企业内相关负责人电话,不得填写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四、年度报告、更名、异地搬迁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