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8 23:1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滨教发〔2024〕15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S327以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中市路以西(南起中市桥,北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响坎河以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桥)合围区域。
二、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
2.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点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户口簿信息与房产信息完全一致的适龄儿童,请登录“我的盐城”APP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时间:8月22日至8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人民路校区教学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五、所需材料
1.登记卡:《2024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人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所有页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房产材料:
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水电发票等),以及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证明;
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8014126899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
2024年8月1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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