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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池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8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大专及以上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97个岗位565人,具体详见《河池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岗位人员和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5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规定有且目前仍未满足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5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