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小学教育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活动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和我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科〔2016〕37号)要求,为整体推进我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发挥空间主渠道作用,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活动开展,实现教学与学习应用的常态化,2020年我厅继续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本年度教师示范空间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对象

  在“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并实名认证,2020年有开展空间建设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网络空间。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地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网络空间开通、建设情况,各地初选推荐名额数见附件1。

  三、初选标准

  请各地参照《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附件2)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四、初选时间

  各地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师空间初选工作,填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技处。

  五、其他要求

  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邮箱:jytxxh@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教师空间实名认证数及初选推荐名额数

  2.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

  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网络空间初选结果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