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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2022小学招生工作

 

安阳市文峰区教育局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为深入贯彻中央“双减”意见和省、市有关措施,全面落实各级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保障我区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公办小学要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划分的学区采取登记入学,保证本学区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要无条件接受辖区内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学习;要确保我区符合务工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入学就读。

二、招生规定

(一)辖区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招生对象:

1具有文峰(高新)区户籍的学生。

2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3符合安政〔2015〕22号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

3.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0日—11日两天为全区学区内适龄儿童统一报名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招生时间。

2)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②户口簿,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票,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3)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依据安政〔2015〕22号文件精神,在2015年8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在文峰(高新)区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且已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其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依据安政〔2016〕12号文件精神,凡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文峰(高新)区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居住证,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登记。若该校学区内学生和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报满,由区教育局8月16日统筹安排符合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入学。

4)学区内新生录取:招生学校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新生登记表,新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于8月12日将新生(学区内)登记表一式二份报送区教育局。原则上8月16日前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中。

4.符合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