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30 09:34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各镇街(矿区)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
为做好全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以及电子音像教材的征订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启用中小学教材和教辅征订系统规范做好征订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0〕12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春季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教材征订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继续实行免费提供,教材版本继续采用上级公布的教材选用版本征订,教师用书不在免费范围。2022年春季,我市小学使用“五四”制教材,初中六七年级使用“五四”制教材,八九年级仍使用“六三”制教材。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校按需自愿购买。
2、认真做好学校循环教材的征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 71号), 2021年秋季开始小学《科学》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小学一年级至小学五年级科学课本、科学学生活动手册按人手一册配备。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的音乐、美术按在校学生数三分之一更新征订。学校要强化对循环教材的管理,加强对学生对循环教材的爱护教育,并做好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保证人手一册。
3、认真做好英语磁带光盘的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9年级英语磁带、光盘仍免费供应,标准为每班免费配备音带2套(音带2盘、3盘、4盘的均免费配备2套),光盘每班2套(光盘2盘、3盘的均免费配备2套),供学校管理使用和学生轮流借用。
4、认真做好书法教材的征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5〕13号)要求,2022年春季全市小学三至五年级继续使用免费书法教材。
5、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等教材的征订。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材延续2020年秋季征订要求,自愿征订,不再纳入免费教材目录中。
6、做好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的征订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做好教师用书的征订工作,不得向家长收取幼儿教材费,不得使用未经省级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进入幼儿园。
二、教辅征订工作要求
1、明确推荐教辅材料的范围。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推荐的教辅材料依据是《2022年春季泰安市教育局小学评议推荐教辅征订目录》(附件1),《2022年春季泰安市教育局初中评议推荐教辅征订目录》(附件2)。推荐的年级和学科,主要包括小学3-5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初中各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小学1-2年级不得推荐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开发面向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目前义务教育段学校教辅材料通过山东省学籍信息平台征订,省教育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新华书店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机构,按照集中采购、统一代购、分散配送的方式进行,各学校不得另选其他机构和渠道。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学用书及教辅材料。
2、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管理。义务教育教辅材料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市推荐选用目录之外向学生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在市推荐选用目录之外另行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校园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不得组织学生使用任何第三方单位的APP类软件、网站征订教辅材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要求,教辅材料费是代收费项目,由学校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学校要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征订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公示的信息要保存至下一学期征订完成之后再行更换。各学校校长对本校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管理负总责,教体局将对学校执行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严禁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中小学校长、教师要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附件3),做到明底线、守规矩。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