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5 10:0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一、适龄儿童的界义
适龄儿童是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止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
二、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一)地段对口入学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州市户籍(含集体户),在广州市其他区均无房产,在黄埔区有房产(实际收楼入住)或实际租房(办理了租房备案)居住,户籍未落在实际居住房屋下,人户不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三)申请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四)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2014年9月1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0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不能。必须是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曾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适龄儿童。
2.2013年8月25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0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可以报名,但必须确保儿童没有任何地方的小学学籍,否则按转学插班处理。
3.无法在5月10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但可以在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的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8月27日-28日(仅此两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申请补报名。
4.错过了民办小学的网上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可有2次补报名机会:7月20日至21日第一次补报名,8月25日至26日第二次补报名。
5.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已在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成功报名,但决定去民办小学就读,怎么办?
答:家长需向资料审核的公办小学提交书面放弃公办学位的申请,由该公办小学在报名系统中否决该儿童的报名信息之后,家长需再通过民办小学报名系统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6.购买二手房业主适龄儿童入读小学,学位如何安排?
答: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租住户学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广州市各区均无房产,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者:
① 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户籍也落在租住房下,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屋是其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屋没有在黄埔区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非黄埔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后续租期不少于三年,同时该住宅屋1-3内没有小孩在黄埔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8.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本区户籍拆迁户,其适龄子女入学如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