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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静安区小学招生通告

 

【导语】:2023年静安区小学招生通告。小学入学报名流程如下,先进行信息登记,然后进行网上报名。保持成功会有公办小学信息验证,验证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静安区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登记

登记日期

 

适用对象

 

登记方式

 

备注

 

4月13日-4月28日

 

在园适龄儿童

 

家长通过就读幼儿园完成登记。

 

以园所通知为准

 

未入园适龄儿童

 

家长通过访问“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搜索“义务教育招生”,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妥后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ja.edu.sh.cn)的方式,由区信息登记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登记。

 

线上信息登记有困难的,可至就近的区指定信息登记点办理。(注:线下登记仅限工作日13:00-16:00)

 

爱国学校(北京西路919号)

 

中兴路小学(中兴路1347号)

 

华灵学校(沪太路1158号)

 

临汾路小学(临汾路1105弄19号)

 

  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三、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明确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公办小学验证

  选择“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参加5月16日-5月19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于5月25日-5月26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本区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公办小学入学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选择在户籍地就读的,5月16日-5月19日由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一批验证,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等材料。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5月25日-5月26日由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二批验证。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执行上述政策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块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启动预警。具体情况见学校《招生通告》。

  录取办法: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参加第二批验证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

  2.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5月16日-5月19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5月25日-5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

  本区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