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2:40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局各科室,各市属学校,各中小学、成技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22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表
2.2022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玉环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JYHD01-2022-00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6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的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市的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具体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1.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厉禁止并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2.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