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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 基层传真 淄川区实验小学:举行“携手‘六校长’ 共筑安全墙”安全“六校长”聘任仪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淄博”的要求和《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六校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近日,淄川区实验小学在报告厅举行了安全“六校长”聘任仪式。开启了新的一届安全“六校长”进校园专题活动。

聘任仪式上,宣读《淄川区实验小学关于聘任安全“六校长”的决定》。学校分别聘任淄川区般阳路派出所副所长为治安(禁毒)校长;将军路司法所所长为法治教育校长;淄川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科长为卫生防疫校长;淄川区般阳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为食品安全校长;淄川区交警二中队中队长为交通安全校长;淄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为消防安全校长。随后由学校校长同志为安全“六校长”颁发聘书。

接下来由学校治安(禁毒)安全校长代表安全六校长发言,他表示被聘任为学校的安全校长,深感责任重大。下一步要经常到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优势指导学校开展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活动,帮助学校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为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校长作总结讲话。校长向安全“六校长”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和安全工作情况。并指出,学校发展需要安全稳定的环境,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各部门的专业指导,希望“六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多指导、多督促,特别是在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组织培训演练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帮助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师生的法纪观念、防范意识、安全素养和卫生防疫能力,切实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聘任仪式结束后,为更好地发挥“六校长”的指导协助作用,当天下午,学校交通安全校长为学校师生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通过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授了如何安全走路、骑行、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们出行时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闹,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如何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倡导学生们监督家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宣讲结束后,大家在印有“安全骑行齐参与  戴好头盔记心中”的横幅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随后,消防安全校长也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他指出,消防安全关键在于“居安思危”和预防,同学们不仅要真正地掌握好火灾逃生的技能,认真对待每一次演练,而且要更加重视日常的火灾风险预防,例如不带明火进入校园、不玩火,从根源上杜绝火灾的发生,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次讲座使师生们进一步强化了消防安全意识,筑牢了师生们“居安思危,防消结合”的理念。

各位专家校长为学校筑起“安全墙”,撑起了“安全伞”,淄川区实验小学将以此次聘任为契机,全力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筑牢安全基础,拉紧与安全“六校长”交流的纽带,夯实安全岗位责任,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形成良好的校园安全文化格局,创造更加和谐的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