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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说明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4次获得全省县区政府教育履职考核优秀,连续5年在全市县区政府教育业绩考核中排名第一,2017年全省实施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以来,连续4年进入第一梯队。

今年,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均提出了“到2025年,建成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的目标。为主动适应“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域内教育发展不平稳矛盾,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根据省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4日在全市率先发文成立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并分7个专项组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召开校园长座谈会、相关指标论证会等完善规划内容;并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区政府政务网公开征集社会意见。2021年10月,完成与刚出台的市教育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及数据比对并终稿。

三、制定依据

(一)《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委发〔2019〕20号)

(三)《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

(四)《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52号)

(五)《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政教督办〔2020〕2号)

(六)《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发改规划〔2021〕26 号)

(七)《舟山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舟委发〔2020〕20 号)

(八)《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舟普政发〔2021〕13号)

(九)《舟山市普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舟普政办〔2019〕58号)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了近几年中央省市相关教育政策文件,将全文分为:“现实基础”“总体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关于“现实基础”。教育布局不断完善。城北小学、城北幼儿园、鲁家峙小学(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建成使用,普陀二中(武岭校区)建设工程基本完工,沈家门茶湾地块新建学校立项待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创成省标准化学校,美丽学校达标率100%,市级文明校园比例95%,智慧型校园建成率100%;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幼儿园公办率达到52.78%、普惠率达到88.89%、等级率达到100%。

2021年,全区学前三年普及率达到99.71%(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升高率达到99.58%。15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达到9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45年,常住老年人教育人口覆盖面达51%。辖区内适龄新居民子女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符合条件的适龄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99%以上,“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实现了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目标。

(二)关于“总体思路”。本部分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教育空间布局为突破口,以改革开放为推动力,坚持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总体定位,做好普及普惠学前教育、优质实施义务教育、大力支持高中教育、个性发展成人教育,着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积极打造“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中闪亮的教育名片。

2.基本原则。主要有四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优质发展;坚持创新发展。

3.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教育现代化程度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实现五育并举内涵提质,实现空间布局效应提质,实现师资队伍建设提质,实现教育服务能力提质,实现开放创新活力提质,实现离岛教育水平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