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0:38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更好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就近”是指“相对就近”,不是直线距离最近),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适龄儿童人数变化、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的预测分析,对于出现学位紧张的片区,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进行“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纳入学籍管理并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青岛仁爱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市北户籍、不具备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可由家长提出申请,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500人。
(二)入学条件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
1.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连续满一年:(1)年龄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招生录取
根据青岛市招生文件要求实行招生“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或“青e办”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北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区教体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