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1 12:01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索引号: 002482082/2021-0762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1〕14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浙教办函〔2021〕14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计划 (一)“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培养周期2年,采取分阶段混合式研修,其中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天。根据设区市教师规模及培训需求调查情况进行名额分配,下达各地推荐名额440名,其中名师330名、名校长110名。 (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培训周期1年,2021年9月—12月开展集中培训。我省遴选学员31名,其中教育家型校长(幼儿园)5名、乡村学校校长(幼儿园)7名、幼儿园园长7名、小学校长6名、初中校长6名。由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和长三角各省市师干训中心承担分类专题培训。 (三)“初中校长素质提升计划”项目。分批实施全省初中校长省级轮训,聚焦“高质量育人综合改进”主题,采取分层分类、线上线下、混合培养,本年计划分3期完成1000名。 (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师资培训、非师范专业毕业新教师培训等项目,计划完成1500名。 (五)“薄弱领域教师培训”项目。包括农村学校、随迁子弟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教师培训。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计划完成395名。 (六)“教师培训者骨干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能发挥领雁带头作用的高水平教师培训者和教师培训管理者,本年计划分2期完成120名。 (七)“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师德教育”项目。组织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完成200名。组织师德教育专题全员在线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学习教育和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新时代师德规范及警示案例。 (八)“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设置相关项目,明确参训人员和培训时间。 项目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上述第(一)、(二)项由各地按下达的推荐计划数(见附件2、3)推荐人选,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后确定,第(三)至第(八)项有关培训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受疫情影响,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项目根据因公出国(境)团组有关政策暂缓实施。 二、培训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省级指令性培训项目的机构须按我省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已取得相应资质。 (二)培训项目方案研制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20号)等文件执行。“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设计要对标“重要窗口”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着力培养引领浙江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领头雁。要将涵养师德师风、树立正确教育理念、依法治校治学内容作为重要模块纳入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创新培训模式,混合式研修、实践浸润、专家引领、思想凝练、展示交流、解决现实与实际问题等相结合,切实提升培训实效,其中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天。 (三)“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申报通过平台进行,培训机构登录平台申报项目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7月2日,项目评审时间为7月12日—7月16日(评审前递交纸质项目申报书),项目发布时间为7月22日。 三、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 (一)各地要按照选拔条件和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及时确定参训人选。相关市地在安排推荐名额时要向山区26县倾斜。
生成日期: 2021-06-0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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