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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
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教发〔2019〕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属各高中、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3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和报送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52号)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本市教育实际,提出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本市外地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曾经在辽宁省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的往届生不得报名)。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年级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流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报名工作实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分离的方式,具体内容见《鞍山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三、毕业升学考试
1.命题原则
试题的命制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科目
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体育与健康,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学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
3.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道德与法制和历史(合堂)、地理与生物学(合堂)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
见附件1。
5.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道德与法制和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与生物学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总分60分,其中集中考试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具体体育成绩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
外地回流生和因病未能参加本市地理、生物学考试的初三毕业生须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学考试,其成绩各按30%计入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800分。
6.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2019年中考成绩查询除继续使用联通声讯平台以外,市教育局还将在“爱鞍山8890民生服务平台”开通免费查询服务,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确保到2020年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在对各校办学条件和能力核查评估前提下,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确定鞍山市2019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志愿设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往届生不允许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填报一般高中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鞍山一中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三中、鞍山八中、鞍钢高中、鞍山九中、鞍山十三中)3个志愿。
第三批次:体育特长生省示范性高中设2个志愿,一般高中设1个志愿;艺术特长生设1个志愿,与体育特长生志愿不可兼报。
第四批次:一般高中(鞍山五中、鞍山六中、鞍山二十四中、矿山高中)3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