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30 20:18 阅读次数:
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方式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链接进入)(下同)进行报名,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未被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登记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有以下四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持续推进“公办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2023年选取37所公办小学(长安区8所、桥西区8所、新华区8所、裕华区8所、高新区5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二类情况: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之间小学毕业生跨区升入公办初中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入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需要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三类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需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四类情况: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除37所改革试点校外)和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的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进行,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小学到片区所属学校登记报名,初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凡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必须同时在家庭住址所属片区,按照符合的上述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其他县(市、区)报名入学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升初可结合农村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其他县(市、区)之间跨县(市、区)升学的,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区)转学证明表》(见附件)后办理。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