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10 10:40 阅读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名开始啦!如果家里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特别关注新生报名的相关信息哦!
一、招生对象
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户口簿
本市城区户籍户口本,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需复印:第一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及儿童姓名所在页。)
【说明】本市城区户籍包括以下城区户籍: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父母(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1.监护人名下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产权证复印件包含:屋主姓名、房屋地址坐落所在页、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复印包含:合同证号、封面至房屋交房日期页、双方签字画押页)。
2.家庭无房但属三代同堂:可以在祖辈房产地段报名,需提供家庭的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体现祖孙三代同一户籍)、祖辈房产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有户无房的租房户:可以在租房地段报名,需提供家庭户口簿、长期租赁合同,如有房产租赁备案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说明】
1.在建楼盘(2022年8月31日前无法交房)、公司产权或场地、商用写字楼不属于招生范围。
2.凡属于监护人名下无房产情况,报名时还需统一填报信息查验家庭房产真实性。
四、优先入学
在人口密集或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市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城区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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