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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告

时间:2023-04-18 04:4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第一批招聘已顺利完成,现进行第二批招聘工作,招聘49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具体了解。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A: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

  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B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及人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2008年9月前已在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任教,且至今仍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A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B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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