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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法治导航”奇幻而美妙

 

——小记者走进梧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侧记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桂西 罗豪

 

  “实践基地体验多,法官姐姐做解说。小记者们来参观,家长也能学知识。”8月1日上午,30多名梧州市区小记者联盟的小记者走进梧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时,引导小记者们参观体验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谭巧华即兴作了一首小诗。

 

  7月2日,梧州市首个定位清晰、功能齐全、理念超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对每一名走进这里的青少年来说,实践基地“奇幻而美妙”。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来自梧州市区部分小学的30多名小记者参观了梧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这里的环境特别美,很壮观、很震撼,我喜欢这里。”来自工厂路小学的小记者吴佳辉说。

 

  梧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里,有突出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的法治展区,新颖的原创设施,庄严肃穆的模拟法庭。基地的色调清新明快,讲解员和工作人员专业又不失亲切。

 

  谭巧华介绍,基地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分为法律崛起、法治公民成长、法律生活、法律体验四大功能区,设计内容遵循中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三个维度目标,即预防青少年犯罪、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及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具有法治观念和信仰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每一个中国公民能有几个国籍?”谭巧华问小记者们。

 

  “一个!”小记者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是的,我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在知识问答环节,谭巧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记者们讲解法律知识,引导小记者们思考。

 

  “在标示‘原告’的镜子里看到自己又高又瘦,标示‘被告’的镜子里看到自己又肥又矮,标示‘法官’的镜子里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自己。”在法律生活区的“公正之眼”哈哈镜前,来自新兴二路小学的小记者黄劲宇告诉谭巧华她在镜子里面看到的情况。

 

  “原告总是认为自己是有理的,形象是高大的,认为被告是无理的,形象是矮胖的。而法官由于职业素养,看待原告、被告都是平直如水的。这个‘公正之眼’哈哈镜告诉我们,世间有万事万物,我们要还原事物本来的模样,不能用变形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谭巧华循循善诱。

 

  “小安的梦想是当一名宇航员,大家看看怎样才能实现这个梦想?”随后,谭巧华带着小记者走进不良行为迷宫。

 

  “小明叫他一起旷课、一起到网吧通宵打游戏。接下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早睡早起,精神饱满上课去;另一个是熬夜太多猝死。大家选什么呢?”

 

  “选第一个。”

 

  “好的,我们走下一步……”

 

  在小记者们的帮助下,小安走出了迷宫,成功当上了一名宇航员。

 

  “来这里参观学到了很多东西,例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遇到困难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也明白了怎样才能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学生。我还要写一篇观后感,让身边的同学也能跟我一样,从小立志当一个守法公民。”黄劲宇说。

 

  “我穿上法袍坐上审判席,神圣感油然而生。长大后我也要当法官!”来自工厂路小学的小记者王子菲在基地的模拟法庭换上法袍,过了一把“法官瘾”。

 

  谭巧华说,模拟法庭是特地为前来体验的学生准备的,梧州市中院专门为学生制作了庭审中各种角色的服装,可以让学生体验各个职业的尊荣感,还可以安排学生开展模拟庭审活动,让他们感受前行路上的法治力量。

 

  一个上午的时间,活动精彩纷呈、趣味十足,小记者和老师、家长纷纷表示“不虚此行”。

 

  “今天我陪着孩子到基地参观。基地讲解从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等方面,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孩子们的收获应该是很大的。我也是教育工作者,平常在工作中也会对孩子们进行教育,但只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上一些资料。今天在基地的所见所闻,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基地能增加一些审判案例的视频,让孩子们印象更深刻。”学生家长罗畅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