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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通告

时间:2023-03-23 17:1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闽教规〔2022〕3号及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现将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通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满18周岁;

  6.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聘用制编外教师;

  9.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报名,必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罗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参聘教师的待遇及管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教师实际情况执行。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3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放宽至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中职学校招聘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中职**教师)。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网络报名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报名收费标准: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资格初审  

  罗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通告。

  四、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3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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