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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2 00:1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各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资源,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研学实践教育“五个一”精品工程,在全省开展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一)申报范围。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科普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自然景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等资源单位。

  (二)申报板块。按照资源单位主要性质,选择以下主题板块中的一个进行申报: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

  (三)相关资质。具备法人资质,取得消防、卫生、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照,正式运营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四)活动专区。设有足够容纳100人及以上的室内或半封闭社会实践场所,配有必要的教学用具、仪器,性能良好,检验合格,无安全隐患。每年稳定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

  (五)课程设置。至少有3门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学段要求和单位资源特色研发的主题课程。课程主题鲜明、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教育功能突出。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

  (六)师资配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配备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专职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或外出参加相关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

  (七)配套设施。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好,内部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八)安全措施。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设有安全和紧急避险通道,安全提示和指引标识等完整、清晰,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年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不少于1次。

  (九)优惠举措。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公开接待时间、联系方式、收费标准,为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减免门票等相关费用。内设的可免费参与的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社会实践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二、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

  能够规范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基础设施完善,课程体系完备,师资队伍健全,集中食宿基础好,接待能力强,安全保障有力,且被确定为市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满2年以上的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房建、水、电、通讯、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整体通过消防、卫生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可供学生集中见学、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根据不同实践教育主题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或场馆,布局科学合理,相关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无安全隐患。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和集中食宿,食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餐厅面积、就餐设施满足接待要求,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学生宿舍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存储柜等,严禁存在大通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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