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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时间:2022-12-31 22:2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272名(其中:编制内205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67名)。为顺利开展2022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6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2212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现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22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41517:00)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49日为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49日至200449日期间出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49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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