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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公告

发布于:2022-12-09 17:11    阅读次数: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工作,招聘31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具体了解。

  近年来香洲区加快推动学位攻坚行动,教师需求规模较大,第一批招聘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第二批招聘拟面向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欢迎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持续关注。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服务期满后时间按颁发的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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