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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简章

时间:2022-12-01 00:2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3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7年11月30日以后,下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共23个,招聘计划300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男性45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0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称号的女教师年龄可放宽5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三证中,至少有一证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其中:科学学科岗位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音乐学科岗位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道德与法治学科岗位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工作经历:2020年2月至今,有连续6个学期在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科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的在职教师。

6.岗位条件:应具有以下六项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优秀班主任;

③近五年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④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地市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⑤近五年主持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⑥近五年被区县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或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中获一等奖及以上,且近五年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参加的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被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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