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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紫金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30 08:5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 意义的暑假,根据《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1—2022 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河教基〔2021〕91 号)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 2022 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高(职)中:2022 年 7 月 10 日至 8 月 31 日。高三年级可根据高考时间和教学实际,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可于 2022 年8 月 1 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31 日。

  3.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放假工作安排

  (一暑假前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工作,抓好考纪考风教育;二是抓好安全排查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对学生加强暑假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着重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和防汛安全, 通过校讯通、家校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做好暑假期间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四是严格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安排,完善校园防控体系,严格管理涉校人员,加强校园卫生整治;五是严禁学生在暑假期间外出做暑期工,各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如发现有不良苗头,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家长、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六是各校要做好学年工作总结, 并将工作总结材料(加盖公章)于 7 月 10 日前交到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暑假期间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学校(幼儿园)不得随意租借校舍场地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班或从事其他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可参照《关于印发〈紫金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紫教字〔2021〕388 号)标准执行,但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暑期集体补课。二是幼儿园校车在节假日期间要停止运营,不得接送学生、幼儿,不得用于接送亲友,不得为学校、幼儿园或教师所租用。三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新学年招生工作,不得违规招生。四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值班护校,加强校园巡查和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请各学校(幼儿园)于 7 月 10 日前将 2022 年暑假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发送至县教育局办公室邮箱(zjb2263@163.com)。

  紫金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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