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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丹徒新城主城区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方案

时间:2022-09-30 12:2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贯彻落实《丹徒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教育部等《“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要部署,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一)主城区界定:沪蓉高速镇江支线以西,长香路以北,茅以升大道以东,原312国道以南的区域(含聆湖尚郡、阳光里、香漫园、蓝波湾、华府紫源、湖光山舍、长香水岸等)。

  (二)主城区幼儿园:驸马山庄幼儿园、恒大绿洲幼儿园、润城幼儿园、新城中心幼儿园、爱乐思幼儿园、画意江南幼儿园、炎黄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宝龙花园幼儿园、玺湖森林幼儿园有限公司、贝林斯顿幼儿园有限公司。

  三、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8.9.1--2019.8.31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房屋产权条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范围内取得房屋(住宅使用用途)全部产权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三)户籍条件:拥有宜城街道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安置地点在主城区范围内(如安置房未交付,需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

  (四)其他说明:根据丹徒新城主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的现状,在确保监护人拥有全部房产(住宅使用用途)、拥有宜城街道户籍子女入园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安排其他情况(拥有祖辈房产和监护人部分房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的幼儿入学,如学位不足,此类人员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招生原则

  根据市、区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招生原则开展工作:

  (一)区级统筹、以园为主。区教育局统筹全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制定全区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科学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公开透明、平等对待。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的公信力。

  (三)公民同招、免试入园。各园要贯彻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园等政策要求,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幼儿(包括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地来镇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园。

  (四)公办、民办园自主招生。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满足监护人拥有主城区房产(住宅使用用途)、拥有宜城街道户籍幼儿就近入学需求、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招生。公办园优先满足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学。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生。

  五、相关要求

  (一)全面履职,加强管理。区教育局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各幼儿园招生资格进行审定,凡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各园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二)统筹规划,应收尽收。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接收确有困难的统筹安排。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最大限度地支持3岁以下幼儿照护服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教育权益,科学开展诊断与评估,提出入园安置建议。普通幼儿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幼儿数量不应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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