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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22年城区小学片区划分!(附示意图)

时间:2022-07-12 22:4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教育部、省、州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依法保障、统筹安排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或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适龄儿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申请延缓到七周岁入学。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

三、小学招生

(一)乡镇小学的招生

1. 在镇(乡、街道)组织领导下,乡镇中心完小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合理规划入学片区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 各镇(乡、街道)、乡镇中心完小要组织开展辖区适龄儿童排查,做好与公安户籍适龄儿童数据比对,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动员家长依法送其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做到应招尽招,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城区小学的招生

1. 划片就近入学

学龄儿童在居住所属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应符合以下条件:

A 类:有 " 房产 " 且常住。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且原则上购房入住满 1 年以上,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入住。

B 类:" 四老 " 房产且常住。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因各种原因未购有房产,一直居住 " 四老 " 房产,而且在片区外没有房产或居所(需提供关系证明、居住社区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C 类: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

(1)外来经商人员在市区无房产,但 " 三证齐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三年以上各类社会保险证)的。

(2)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市工作尚未购买房产人员、父母为现役军人、剑江英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对象子女等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适龄儿童中的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D 类:随迁子女入学。在市区无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 " 三证 " 不齐外来经商户),其随迁子女入学先到租住地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学位,未能申请到学位的,再到市教育局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各小学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者由市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2. 城区小学招生片区:

城区小学招生维持 2021 年招生区域不变。

3. 严格组织入学排查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学生入学排查工作以市政府管理为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镇(乡、街道)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学生入学的排查工作。为确保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实行 " 二次 " 排查认定,即由市教育局协调小学按照入学登记、条件初审排查、公布和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复核排查、公布等流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 城区小学招生日程

(1)入学登记。7 月 25 日至 27 日,进行入学调查登记,学生家长要携带房产证(外县市人员出具居住证、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出具社区居住证明)、户口簿。由学生家长填写《都匀市 2022 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 1)一式两份,学校查验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并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将相关的印证材料复印件装订在《都匀市 2022 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背面,上报市教育局 1 份,学校存档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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