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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寒亭区(经济区)招生片区划分

时间:2022-07-12 22:3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寒亭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广大适龄儿童权益,提升教育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以及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民同招”

根据我区实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实行划片、分批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购买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学生要建立备案名单,与学校同年级其他学生混合编班、一体管理,不得单独编班。

(二)严格落实免试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分班考试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二、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

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户口(住址)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房产主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且户籍与实际住址一致。二是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实行“零证明”入学。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需提供材料为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以及根据系统提示需上传的必要辅助材料: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水、电费单据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拆迁户、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原住居民,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

5.区内无房产的需要提供:(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2)居住证(户籍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的不需要提供);(3)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4)就业证明(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本方案所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及未交付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同一学段内,只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三、招生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各公办中小学在教体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招收,超过空余学位时,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至其他学校。具体批次如下:第一批次:户口和房产均在片区内。第二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第三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已实际入住的。第四批次: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合法房屋租赁证明的。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为增强小初衔接贯通培养,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划片入学与小初直升相结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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