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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

时间:2022-07-04 02:3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22北京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

  北京市2022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为做好本市2022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预约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体检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2022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5日上午7:00至6月21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

  3.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第二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本次认定将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据此提供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申请人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查询时间:6月22日中午12:00至6月28日下午4:00;

  查询方式: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审核系统(,以下简称“认定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

  1.网上办理

  (1)办理条件及流程: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办理时间:6月22日中午12:00至6月29日中午12:00。

  (3)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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