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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6-05 12:0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校(单位)

  现将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1918


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省级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班主任培养培训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是在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的主导下,以凝练现代教育思想、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为主旨,以同一学科领域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骨干班主任为入室学员,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基于线上和线下的学科研究、教改探索和教学反思、学校管理实践与研究、班主任工作改革与创新的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工作室。

  第三条通过工作室的建设和培养,进一步提高我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打造一批“师德好、业务精、能力强、善创新”的领军教师、校(园)长、班主任,带动一批骨干教师、校(园)长、班主任群体研修,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专业成长良性发展机制。

  第四条每批组建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500个左右,各类别工作室具体数量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师队伍情况统筹确定。


第二章 工作室组建


  第五条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人员组成及选派方式

  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工作室成员,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教研员1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二是工作室入室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教师,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培养5-6名骨干校(园)长;三是工作室网络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100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50人。选派方式如下:

  1.理论导师根据工作室发展需要并结合主持人意愿选择,原则上由高校专家担任。

  2.首次建立的工作室原则上需配备顾问。顾问原则上从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顾问库中聘请,双向选择产生。

  3.主持人为非教研员的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需配备教研员。省属单位工作室由省教育研究院与主持人协商选派;市属学校工作室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与主持人协商选派;其它工作室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主持人协商选派;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为教研员的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无须配备教研员。

  4.工作室助手原则上由主持人所在单位选派。确有非主持人所在单位的人员,愿意且能够承担工作室助手的职责,完成工作室主持人交办的任务且不影响自身的学习任务(工作任务)的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室主持人为教研员的,工作室助手可由主持人自行联系当地中小学校一线教师或班主任进行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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