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5 02:01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5 %参加录取,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
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完成报名, 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去 20 分后,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5 %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3 %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简化办理流程, 开通子女教育服务绿色通道,归侨子女照顾 10 分参加录取,按要求收集特殊考生证明材料,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进行审核确认,完成报名后由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验,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二)高中入学 在中考报名时,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在中考报名平台录入特殊群体考生相关信息,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10 %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无传染病,不累计加分。
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 二、办理流程 (一)义务教育段入学 淄川区义务教育段报名入学采用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高中招生录取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
2026年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优待政策及 办理流程 一、优待政策 (一)义务教育段报名入学 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 ,其中,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并根据招生政策安排入学,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5 %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 3 %参加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相关特殊人员子女报名时可在是否为特殊人员子女环节选择具体特殊人员类别并提交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