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环境监测站 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承担舆情收集应对等工作, (七)环境监测站 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曹 斌 四、办公电话 0558—4411830 0558-4416095(环境信访投诉) 五、办公地址 阜阳市颍上县解放南路 ,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协助做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跨界河流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所在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其他所属单位的工作,承担同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所属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承担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组织实施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政策落实和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水污染防治和水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协助做好水污染治理项目的筛选及资金分配工作; 2.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落实和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化验室等3个股室, (三)生态和水环境保护股 生态和水环境保护股(对接市局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科、市环科所) 1.负责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

内设综合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等4个队室 (六)环境应急中心 环境应急中心(对接市环境应急中心):主要负责环境安全的应急管理和环境污染信访事件的处置协调。

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大气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办公室(对接市局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文电运转、机要保密、档案印章、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机关日常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党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信访稳定、资产财务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一、单位职责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核安全、放射性废物、辐射安全等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全县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4.督办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宣教工作, (四)污控股 污染控制股(对接市局综合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固体废物管理科、环保督察办公室) 1.负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 (二)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对接市局法规与标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不设置内设机构,指导农村面源污染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要职责是: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 (五)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督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3.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