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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选聘博士学位辅导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20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设有23个学院(系),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2023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学校共80个专业上榜,其中39个专业位居全国前50名,7个专业位居全国前10名。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3个;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9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6个、国际合作基地2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新型智库3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0余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近年来,承担了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研究项目。

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主要职责是:立足河北、面向全国,为全省基础教育培养骨干师资,为省属高校培养基础课师资,同时积极服务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师范大学拟选聘博士学位辅导员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选聘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今年,我校本科生扩招2500余人,专职辅导员队伍配备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专职辅导员岗位队伍力量等实际需要,急需选聘一批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辅导员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