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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阜新市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阜新市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阜新市深化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7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卫为民、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实、务求成功”的创建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长效管理”的创建原则,坚持“全力改建,全面整改、重点整治、阶段验收、整体达标”的创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提升,从根本上治理城市“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能力,优化生态与人居环境,提升阜新城市品质、城市风貌、城市形象,增强全市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面实现创卫工作目标,为全力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我市已完成市本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市级验收,并向省爱卫办提交验收报告。6月30日前,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申报任务。年底前,力争完成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等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方面

1.做好新闻宣传,在媒体上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建设国家健康城”通栏,定期推出创卫专版报道。2019年1月至3月,不定期刊播“创卫”报道,4月至10月,每周刊播2至5篇“创卫”报道、推出2至4个专版。(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各区政府)

2.做好网格宣传,协调辽宁日报驻阜新记者站加强动态报道,及时反映我市创卫工作成果。(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

3.做好社会宣传。加大公交车移动电视、出租车后视屏、户外LED大屏幕等媒介的播放频率,增加播放时长,保证城乡结合部至少有1处主题口号或主题宣传图片,各社区(城中村)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口号或宣传图片,宣传海报覆盖至各社区(城中村)内。在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等部位设有“创卫”口号。(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

4.做好社会发动。开展创卫“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大力宣扬“阜新光彩,我光彩,我为阜新添光彩;阜新振兴,我荣幸,我助阜新大振兴”的创建理念,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开展“志愿清洁行动”和“志愿劝导行动”,带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3—6月每月组织1次“志愿清洁行动”,广泛发动驻阜中省直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设立群众投诉举报平台,实行市民举报奖励机制,开展“随手拍”等有奖征集活动,鼓励和发动群众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曝光“脏乱差”问题,引导群众参与创卫、支持创卫、监督创卫工作。(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

5.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在医疗单位、窗口单位、厂矿企业,民营医疗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按季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扎实做好禁烟控烟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医疗机构等有醒目禁烟标识,健康教育宣传栏确保有控烟宣传内容,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禁烟监督员配戴明显禁烟监督标识,建成区内杜绝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执法管理方面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重点街路24小时清扫保洁作业。进一步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全市环卫清运车辆进行改造,全部加盖实现运输密闭。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签状率达到98%。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制定网格巡视管理体系,划分重点街路和重要区域,实现“定人员、定区域、定频次、定责任”。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查处各类侵绿毁绿行为。(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