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6 15:15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安排,长江大学2024年开始承担湖北省“荆楚优师计划”培养任务,该计划面向湖北省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部分地区定向培养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
一、报考条件
2024年“荆楚优师计划”面向湖北省全省招生,报考条件为:
1.符合湖北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4年统一高考;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自愿报考并签订《湖北省2024年“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4.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咨询电话
咨询QQ群
教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98
0716-8060471
864394081
信息与数学学院
化学
18
0716-8066114
477717789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历史学
24
0716-8062647
605243944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三、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荆楚优师计划”为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中填报长江大学“荆楚优师计划”专业志愿。
2.集中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考生来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一同签订协议。
3.协议签订后,省招办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入学报到与培养管理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
2.我校针对“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专门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学校构建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教育见习、研习、实习等实践环节,让“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深入了解基础教育发展形势,厚植教育情怀,提高乐教适教的职业能力。
3.学校将集中优质资源支持“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省教育厅将对我校“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过程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五、优惠政策
1.“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学校补助生活费(6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2.“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相关政策,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按相关程序可直接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六、就业管理
1.“荆楚优师计划”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我校“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县市如下:
序号
定向就业市、州(县)
数学与应用数学
化学
历史学
合计
1
十堰市(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
7
/
4
11
2
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
2
/
4
6
3
宜昌市(兴山县、远安县、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
24
/
1
25
4
襄阳市(南漳、谷城县、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
16
/
3
19
5
荆门市(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
3
6
3
12
6
荆州市(公安县、江陵县、石首市、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市)
45
12
7
64
7
咸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
1
/
2
3
合计
98
18
24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