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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信息

 

  一、学校简介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抗战胜利后,1946年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在昆明独立办学,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历经80余载的更迭发展,学校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人民教师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2847亩,下设22个学院,29所附属和合作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800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8000余人;图书馆馆藏纸本文献375.04万册,电子图书平台118.8万册,中外文基础、核心数据库35种,是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云南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

  学校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与专业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15个学科排名全国高校前70%,其中地理学进入前20%,教育学进入前40%。现有71个本科招生专业,入选20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现有19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高校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五四红旗团委、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单位等荣誉;荣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多次获特等奖、一等奖。学校的班级、团支部、社团和个人涌现出一批全国“学习雷锋”先进集体,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CUBA中国大学生女子篮球联赛前8强团队以及在雅典、北京、伦敦、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上获得金、银、铜奖牌的运动员。

  二、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全程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681。

  第四条 校区设置: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呈贡主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650500)、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邮政编码:65009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云南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