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2 21:52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2019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目前红山学院正在办理迁址高淳校区办学的申报手续,高淳新校区占地1100亩,一期建设28万平方米,待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迁入高淳新校区。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任教师(含教学兼行政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见附件
三、聘任待遇
1.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
3.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接受线下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https://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或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处官网链接()报名。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5.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五、应聘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