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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3-06-23 01:35    阅读次数: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5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4000余人。

一、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约3400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约75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2023年我校有109个(含自主设置)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包括21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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