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0-14 04:59 阅读次数:
黑教师函【2019】367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师德师风建设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总体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敢于亮剑,刀刃向内,不断加大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查处了一批教师违规违纪案件。现将2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黑龙江大学教师李彦超补考评卷期间违纪问题。
2019年3月25日至29日补考评卷期间,李彦超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通过补考,共计收费2.5万元。李彦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黑龙江大学教师胡雪丽违规为学生做考前辅导问题。胡雪丽作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黑龙江大学艺术专业自命题科目出题教师,为10名考生做集中辅导,共计收费3万元。胡雪丽受到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三、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段丽华期末考试有偿补课问题。段丽华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给部分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累计8800元。段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四、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何长波违规收费补考舞弊问题。何长波在讲授2015级部分专业《体育统计学》课程期间,收受学生钱款共计8000元,在批阅该课程补考试卷过程中,存在舞弊和失职行为。何长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一级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学岗位,退还违纪所得。
五、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施秀川学术不端问题。施秀川从2017年起,在多个期刊上共发表39篇论文,复制比严重超标,存在“剽窃文字表述”、“未标明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出处”和“一稿多投”问题。施秀川受到警告处分。
六、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师杨俊杰私收学生赞助费违纪问题。杨俊杰在担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期间,违规向该院三个年级965名学生每人收取10元学校第七届田径运动会赞助费,共计9560元,私自保管并违规报账,查证时尚有2601.2元未上交。杨俊杰受到记过处分,留岗查看,扣发学期业绩奖学金。
七、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师王海滨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4-5月份期间,王海滨通过微信给学生发送购物链接,向学生索要物品;收受学生礼品;接受学生宴请,合计金额4000余元。王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系副主任职务,撤销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荣誉称号,调离教师岗位。
八、伊春市铁力市第二小学教师任士红收受家长礼金、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教师节期间,任士红收受学生家长微信红包共计1900元;2018年寒假期间、5-6月份、10-11月份,先后三次在安全小区进行有偿补课,共计收费5200元。任士红受到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撤销班主任职务,退还违纪所得。
九、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沟小学教师佟东梅收受家长礼品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佟东梅先后三次收取家委会赠予礼品价值3076元;默许家委会组织家长收费给班级购买打印机(价值7900元)。调查期间佟东梅将个人收取礼品和班级购买打印机的费用退还给学生家长。佟东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佳木斯市同江市第三中学教师李雪萍收受家长礼金问题。李雪萍通过微信,于2019年3月7日收受原学生家长马某某节日祝福红包500元、3月8日收受学生家长张某某节日祝福红包88元,两次共收受学生家长微信红包588元。李雪萍受到警告处分。
十一、鸡西市鸡东县第二中学教师马俊华违规有偿补课问题。2019年1月至2月寒假期间,马俊华在鸡东县怡园家园小区租赁一处幼儿园,以学生上自习为由违规有偿补课,共计29天,收费67892元。马俊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十二、牡丹江市第十一中学教师张金兵违规有偿补课问题。2019年4月14日,张金兵在东小二条路日照街政府七号楼进行有偿补课,共计收费4万元。张金兵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深刻书面检讨,退还违纪所得,两年内取消评奖评优。